旅游合同(日本)补充协议
经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同意此次旅游行程中增加安排购物活动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 行程中安排以下卖场考察:
2. 此次旅游行程中的卖场考察共两个(选进以下卖场的其中2个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在未征得旅行社及全体游客的同意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另行增加本协议以外的购物卖场。
3. 双方约定,参观卖场时不得强迫游客购物消费!每个卖场的考察时间不超过60分钟(因游客自身原因耽误不在此时间内)。
4. 旅行社确保卖场销售的合法经营正规卖场。
5. 旅行社已明确告知旅游者,游客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选择,商场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不强迫购买或消费。
6. 本协议与原签订合同,合同号: 的补充协议,双方在签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7.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特此补充此协议。
序号 |
商店名称 |
商店购物内容 |
停留时间 |
1 |
综合免税店 |
健康食品,化妆品,电器,杂货等 |
60分钟 |
2 |
健康体验中心 |
乳胶床垫,乳胶枕头等 |
60分钟 |
3 |
电器免税店 |
电器,杂货,民艺品,化妆品等 |
60分钟 |
4 |
药妆店 |
药妆、化妆品等 |
60分钟 |
(甲方)旅游者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三、签证说明:
1. 自备签客人,进出中国及日本边检时自理,报名参团时必须提供清晰的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有姓名、性别、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内容),出团时必须自行携带护照原件及有效签证,否则后果自负;
2. 如因拒签或被终止签证, 需收取拒签费用每人RMB800/人(如拒签,领馆不会出示任何书面或口头的拒签原因!)。但部份航空公司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只可退税,客人同时需承担机票或酒店取消费,具体费用视具体操作情况而定。
3. 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护照进入日本,报名参团时,增加人民币500元/人
4. 从2007年11月20日起,进入日本的外国游客,在入境日本时必须按指纹与拍照留档案。根据日本《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任何人如果拒绝提供指纹和面部拍照,将被拒绝入境。
四、善意提醒:
(一)境外法规及风俗习惯:
1. 日本法律规定,司机每行驶两小时后必须休息20分钟,每天开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且休息时间
在12小时以上;
2. 日本政府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如被查到将会受到当地相关执法部门的重罚,请游客一定要严格
遵守日本的重要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保险:
1. 游客应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出行前请确保游客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旅行社建议游客在出行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和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或旅行境外救援保险;
2. 旅游意外伤害险或救援险承保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请游客购买前咨询相关保险公司:
(1)游客自身带有的慢性疾病;
(2)参加保险公司认定的高风险项目如跳伞、滑雪、潜水等;
(3)妊娠、流产等保险公司规定的责任免除项目。
(三)购物:
1. 日本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还差价的责任;
2. 购物属于您的个人行为。您在购买商品时,请仔细地检查商品的质量。若回国后才发现质量问题,无论是更换还是退还商品都会手续繁复。具体情况不一,能否实现更换或退还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 行程中途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4.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四)安全事宜:
1. 境外游览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整体治安相对较好,但某些国家也存在治安隐患,尤其景区、酒店大堂、百货公司、餐厅等游客聚集的地方更是偷窃行为多发地,请游客务必随同导游带领并注意结伴而行,在游玩过程中,时刻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
2. 乘坐交通工具时,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不应放进托运行李内;外出旅游离开酒店及旅游车时,也请务必将现金(保险公司不接受对现金进行投保)、证件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 因个人疏忽丢失任何财物(机票、护照、钱财、衣物等),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且不可因此耽误团组行程;旅游社除提供必要的协助外,不负任何责任;
4. 游客需对其本人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本次旅游负责,另外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服从安排、听从劝告。特别是在海边、泳池游泳、冲浪、潜水、漂流等从事危险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决定运动时间、运动量,避免意外溺水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您自身的人身安全问题,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货币及时差:
1. 日元是日本的流通货币,其它货币在使用或在日本兑换日元时都会有汇率上的损失,因此建议游客在出国之前换好所需日元。持中国银联卡可在日本境内部分商店刷卡消费;
2. 日本目前与中国有1小时时差,如9月10日中国18点,日本为9月10日19点
五、风险提示:
1. 请认真如实地填写日本签证个人资料表和入国申请书(共两页)的每一项,如实提供签证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料,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客人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责任由客人自行承担。
2.
签证申请递入领事馆后,若客人被日本领馆拒签(领事馆不提供拒签报告)或因客人自身原因无法出游要求退团的,我社均有权收取因此产生的实际费用;
3. 如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欲从事具有危险性因素的活动时(如游泳、潜水、漂流等),一定要注意安全,在不能确定是否安全时,尽量不要从事此类活动;
4. 如已发生意外事故,请游客及时与领队联系,以方便旅行社组织救援或调整计划,并协调配合处理相关事件。如因不听从劝告擅自从事危险活动(如游泳等)及自由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5. 温泉项目时,请先咨询领队导游当地衣着要求,泡温泉时请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泡温泉要前先淋浴清洁身体,令身体适应水温,严禁携带任何毛巾等用具进入温泉池,浸泡10-15分钟应休息一次,一般不要超过30 分钟。儿童、老人、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患者及过敏体质客人不宜泡温泉,日本公共温泉拒绝接待纹身客人,饮酒后客人,皮肤病患者。温泉室内地滑易摔,需注意脚下防滑,以防受伤。泡温泉前一定要把身上的金属饰品摘下来,否则首饰会被泉水中的矿物质"染黑"。
6. 日本酒店的早餐厅都比较小,相对中国酒店早餐厅来说,用餐面积比较小,甚至有时候需要排队等候,所以建议您能够提早15分钟前往早餐厅用餐,以备排队等候享受早餐,影响您和他人的正常行程;
7. 品尝日本特色饮食、感受异域文化,特色定食、温泉料理等、尽享异域美食,如果不符合游客的口味,希望游客能够谅解;
8. 在旺季和展期,有些酒店会距离市中心较远,还请游客做好思想准备;
9. 关于日本详细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出团前《出团通知》及《日本旅游须知》。
六、其他约定:
1. 成团说明:15人以上成团。因人数不足而无法成团的,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改线或全额退还已交团款;
2.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签证费及其他损失。
3. 如遇到飞机、轮船、境外地接等价格变动,按当时价格为准;往返飞机时刻以民航部门售予旅行社的执行班次时间为准,团队机票为包机票,出票后不得签转、退票、换名。
4. 我社保留因航空公司机位调整、签证、汇率、燃油附加费上涨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推迟或调整行程及出发日期的权利
5.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而因此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及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景点不能游览,我社负责协助客人办理手续,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自愿放弃当地景点、用餐、住宿等),其费用我社均不退还。
6. 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略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敬请客人配合!
7. 旅游行程顺序以当地导游安排为准,但保证不减少游览内容不降低接待标准。
8. 如遇到飞机、轮船、境外地接等价格变动,按当时价格为准;往返飞机时刻以民航部门售予旅行社的执行班次时间为准,团队机票出票后不得签转、退票、换名。
9. 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客人实际情况而定,通常人民币柒万元至拾万元不等,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
七、备注
1. 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2. 若出现游客擅自延迟返国、在国外滞留不归或因企图滞留不归而被当地政府遣送回国的情况,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并且游客将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赔偿我社因游客的以上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申请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我社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2)赔偿我社因游客的以上行为而产生的名誉损失:承担我社因游客的以上行为,在境外的一切言行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凡滞留不归者我公司可向公安机关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根据日本国旅游签证规定,持团体旅游签证的游客在当地旅游过程中除自由活动时间外,其它时间不得离团自行活动,请您理解并配合!
5. 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
6.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非旅行社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等特殊情况,旅行社有权变更行程,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7. 欣赏景观具有一定季节性,如遇欣赏情况不佳,望见谅!
8. 导游说明:日本当地导游以普通话讲解为主,若听不懂普通话,请于报名时说明,若导游讲解语言不能满足部分客人的要求,将由我公司领队负责翻译或介绍,敬请见谅;
9.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无法取消,因此,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请游客谅解;
10. 日本酒店没有国际通行的酒店星级评判标准,因而没有星级的挂牌。评核以房间装修为标准,豪华指当地四星标准修建未挂牌;超豪华是指当地五星标准修建未挂牌的酒店;
11. 首末站城市及航班起飞时间以航空公司宣布为准,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末站城市确定,并且以出团说明会派发的行程或出发当日机场派发的行程为准;
12. 8岁以下小童不占床位按儿童价结算,占床位则按成人价结算,8岁及以上客人一律为成人价结算;
13. 由于天气与交通等不确定因素,导游可调整参观顺序;
14. 若客人不入景区,当作自动放弃,门票费用不退。
15. 丰田大展厅为了顾及乘客安全,在体验「RIDE STUDIO」试乘等服务只适合懂日文的参观者。
中国驻外使领馆: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地址:日本国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3-4-33 MOTO-AZABU, MINATO-KU, TOKYO, JAPAN
电话:0081-3-3403-3388
传真:0081-3-3403-5447(领事部)
此文件作为《出境旅游合同》的附件与《出境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出境旅游合同相冲突的,请以本行程单内容为准。
上述行程安排仅为暂定内容,以出团时间及安排以旅行社出团前提供的《出团通知》和最终版行程单为准。
此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